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铜陵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栏目:社会新闻 发布时间:2020-06-10 浏览量: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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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00298627-2/202006-00011信息分类:省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成文日期:2020/06/01
发文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20/06/10
标  题: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铜陵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皖政秘〔2020〕104号词:
性:有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铜陵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字号:打印

铜陵市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批准铜陵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铜政〔20201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铜陵市一、二、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新三水厂长江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一、二水厂长江取水口下游100米,宽度为取水口侧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至铜陵江堤堤顶临水侧。

(二)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宽度为取水口侧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陆域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至铜陵江堤堤顶临水侧。

(三)准保护区。鉴于三水厂上游存在危化品码头等污染源,设立准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二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宽度为取水口侧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陆域长度与准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至铜陵江堤堤顶临水侧。

二、同意铜陵市五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五水厂长江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宽度为取水口侧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至铜陵江堤堤顶临水侧。

(二)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游(包括汇入的上游夹江)延伸2000、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宽度长江干流为取水口侧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夹江为除航道外的整个河道范围);陆域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至铜陵江堤堤顶临水侧。

三、铜陵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铜陵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四、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要加强对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