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批准铜陵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铜政〔2020〕1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铜陵市一、二、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新三水厂长江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一、二水厂长江取水口下游100米,宽度为取水口侧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至铜陵江堤堤顶临水侧。
(二)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宽度为取水口侧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陆域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至铜陵江堤堤顶临水侧。
(三)准保护区。鉴于三水厂上游存在危化品码头等污染源,设立准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二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宽度为取水口侧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陆域长度与准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至铜陵江堤堤顶临水侧。
二、同意铜陵市五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五水厂长江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宽度为取水口侧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至铜陵江堤堤顶临水侧。
(二)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游(包括汇入的上游夹江)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宽度长江干流为取水口侧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夹江为除航道外的整个河道范围);陆域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至铜陵江堤堤顶临水侧。
三、铜陵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铜陵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四、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要加强对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