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8 |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企业破产案件
二级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释[2007]8号)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统一编制破产管理人名册的通知》(皖法明传[2019]340号)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本院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将本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予以公布。
附: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8日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共12家)
1.铜陵华诚会计师事务所
2.安徽蓝天会计师事务所
3.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
4.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
5.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
6.铜陵金健会计师事务所
7.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
8.安徽宪达律师事务所
9.安徽徽风律师事务所
10.安徽阳光会计师事务所
11.安徽华律律师事务所
12.安徽枞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