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我市公共交通基本营运服务的通告
(第四十六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更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经研究决定,自4月11日零时起,恢复我市出租车(巡游、网约)和公交车基本营运服务。
出租车(巡游、网约)不得跨江出市营运;38、62路公交车暂不跨江营运。
全体市民要自觉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长途客运、旅游客运恢复营运时间另行通告。
铜陵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