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栏目:社会新闻 发布时间:2021-03-01 浏览量: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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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725549332/202103-00069信息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2021年度成文日期:2021/03/01
发文机关: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日期:2021/03/01
标题: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皖自然资修函〔2021〕36号关键词: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2021-03-01 08:29 浏览次数:733 字体:【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进度,各地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统计报送了2021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经进一步复核,现将《全省2021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落实快还“旧账”、不欠“新账”的具体路径。各地务必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按照印发的《计划》,认真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明确治理范围和拐点坐标,落实修复资金监管,督促项目实施主体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二、各地尽快将本年度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报属地市、县人民政府,并在属地政府领导下,明确实施主体,加强督查调度,保障治理资金,切实履职尽责。除工程量大、施工期长的项目外,其它项目要确保于2021年底前完成。另外,上年度按计划已与实施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计划项目也应继续按时推进,保证按质按量完成。

三、省厅将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及直管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地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应建立监管台账,按月调度,每月5号前将上月度项目实施进展报省公益性地质调查中心,同时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和项目资料管理,定期向属地政府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

省厅生态修复处张琪  电话:0551-62553303

省公益性地质调查中心赵国红  电话:0551-66181762

 

附件:1.安徽省2021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汇总表


2.各市(县)2021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表


3.2020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计划持续实施项目表

4.安徽省2021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进展调度表


 

2021年3月1日


附件请下载:安徽省2021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汇总表等.xlsx